北京刑事律师办理刑事二审案件成功案例:改判发回重审

2025-06-18

  赵瑞祥,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总部),“北京某律师走私案”辩护律师,专注办理刑事案件,被标注为著名刑辩律师并在百科列举有大量成功案例。

  1、吉林市企业家胡某某诈骗案,赵瑞祥律师辩护二审,结果二审改判诈骗罪无罪(当庭释放);

  2、某派出所所长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赵瑞祥律师辩护二审,结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公司及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赵瑞祥律师辩护二审,结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某县机构负责人因贪污罪被一审判刑,赵瑞祥律师辩护二审,结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企业高管张某某合同诈骗案,赵瑞祥律师辩护二审,结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6、企业家李某保险诈骗案,赵瑞祥律师辩护再审,结果再审后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一般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 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